浙江省文明办副主任陈海良为我队颁发“浙江省文明单位”奖牌与荣誉证书
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1-03-21 浏览次数:2072
3月18日下午,浙江省委文明办副主任陈海良、省委文明办社会处副处长王新华、干部张东和,湖州市委文明办主任沈铭权、副主任查建华一行来我队,为大队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颁发奖牌与证书。
省文明办副主任陈海良对大队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表示祝贺,他指出,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四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的有效形式。九队、二六二队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文明创建工作的累累硕果,是全省文明创建的典型和榜样。
在听闻我队开展以“创三优”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后,陈海良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队成绩和做法,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希望大队能继续秉承地质“三光荣”精神,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深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打造满意项目。队长费旭敏表示,九队、二六二队将借助“浙江省文明单位”这个良好的平台,不断完善提高,尽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使大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迈上新台阶。(张璐璐)

(省文明办副主任陈海良为大队颁发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