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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院关于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招聘通过笔试入围面试 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670

根据《浙江省地质院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公开招聘笔试已于8月26日完成,笔试成绩可登录浙江省人才市场公开招聘网报平台(http://gkzp.zjrc.com:30)查询。现将通过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3年9月16日(周六)9:00-17:00

(二)地点:浙江省地质院13楼会议室(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8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入围面试的考生。

(四)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招聘单位保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已毕业人员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3)岗位要求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以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以本科专业报考的,一并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资格证书。岗位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有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岗位,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时段与相关单位所签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确认。

为了进一步做好应聘人员面试工作,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13日下午17:00前将规范填写的《浙江省地质院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确认回执》(附件2)发送至邮箱zjsdzyrsc@126.com,未按规定时间发送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同时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一次性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材料不全或者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影响应聘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有关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周日),面试地点为杭州市内,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联系电话

(一)浙江省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1-87059215(联系人:江老师、钱老师、刘老师)

(二)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

联系电话:0575-85200731(联系人:陆老师)

(三)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9-82368191(联系人:王老师)

(四)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8-2151908(联系人:何老师、李老师)

(五)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联系电话:0572-2223233、2115238(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六)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7-88419516(联系人:李老师)

(七)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4-87156684(联系人:罗老师)

(八)浙江省海洋地质调查大队

联系电话:0580-2033626(联系人:楼老师)

 浙江省地质院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浙江省地质院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确认回执.xls

       附件2:浙江省地质院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参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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