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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87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规范范围:湖州市行政区范围;

规划概要:规划目标构筑与湖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新局面,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资源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规模开发、节约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高效有力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与管理体系,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数字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勘查现状调查与分析;建立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和方法体系;开展全市矿产资源规划资源与环境要素影响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湖州市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88号

联系人:熊春才

联系电话:0572-2650381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渚路666号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8767232059

邮箱:zkszy1@163.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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