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次数:5015
自《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大队工会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为确保制度完善、组织到位,大队工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颁布了《劳动法律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大队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担任特邀监督员。同时,大队工会为解决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特别组织了监督员参加湖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暨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培训。
大队工会下阶段将不断创新宣贯模式,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对《条例》进行宣传,抓好具体工作开展,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取得实效。(张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