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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须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08-01-22   浏览次数:8076

   一、贴息申请人:贷款贴息申请人为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借款人。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人以下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申请人家庭成员在4人以上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低于80平方米。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同为一户的子女、父母,家庭成员中的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2、申请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且还贷期内无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行为的。3、申请前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或目前连续正常缴存不到两年但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4、申请人家庭中有经济收入的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期上年公布的市职均工资80%,即年收入低于19101元(已婚家庭为夫妻双方平均收入,下同)。申请人家庭中有经济收入的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期上年公布的市职均工资60%,即年收入低于14326元的,目前连续正常缴存不到1年但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间放宽至2年。5、申请人本人累计缴存满2年以上因失业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中所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归还贷款本息时间计算至2006年9月底。
   三、家庭年收入的认定:1、申请人、配偶及家庭其他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2006年申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12(个月)计算。2、申请人、配偶及家庭其他成员有工作单位但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其工作单位核实上一年度工资总收入;无工作单位其经济收入情况由居住社区核实证明。
   四、贴息金额:1、申请人符合连续正常缴存或累计缴存条件的,按当年已还贷款利息支出的20%补贴利息;申请人及配偶符合连续正常缴存或累计缴存条件的,按当年已还贷款利息支出的30%补贴利息。2、计算后的贴息金额低于300元的,按300元发放,当全年贷款利息支出低于300元的,按实际发放。3、计算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时间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4、发放的贷款贴息金额计算至元。
   五、提供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居留证明)、房屋产权证;2、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卡折;3、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4、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卡折;5、申请人或配偶或家庭其他成员已失业的,提供失业证。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办理程序:1、申请人于10月底前持上述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贴息申请人进行初审;3、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市辖两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的贷款贴息审核小组进行复审,初步确定贴息对象;4、审核小组办公室将复审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由审核小组最终确定贴息对象;6、贴息对象所享受的利息补贴于12月底前全额转入其银行还贷卡折内。
   咨询电话:2056813、2034644或登陆湖州住房公积金网: www.hz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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