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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

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9312

  1、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党内评议班子、评议党员时吸收部分群众、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网上信箱,并由专人负责。

  3、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支部、党员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4、定期与群众对话,反馈情况,通报工作。

  5、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党支部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反馈。

  6、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7、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大队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到会率达到100%。

  8、加强党支部档案管理,做到薄、册、卡齐全,建立健全党员花名册、党员闪光言行登记薄、党费收交薄、党员活动出勤登记薄。

  9、及时、准确、规范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管理工作,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10、按时按规定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收缴情况,并将收缴的党费及时上报大队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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